中新網防城港3月25日電 (陳燕 劉曉宇 廖家勝)廣西防城港市一個由9名男子組成的犯罪團夥為牟取暴利,專門幫貨主從越南芒街走私汽車入境,並承諾在其走私過程中貨物不被執法部門查緝或丟失,從而收取“保貨費”。本月25日,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3月始,被告人唐某某等人為牟取暴利,合伙以“對保”(指走私行為人以保證金或保證人為保證,保證在其走私過程中貨物不被執法部門查緝或者丟失,從而獲取“保貨費”)的方式,幫助國內貨主從越南芒街走私汽車入境,並組織被告人鄭某某、廖某某、王某某、吳某某、冼某某、凌某某等人共同實施走私活動。
  其中,唐某某負責與貨主聯繫、對賬,並收取“保貨費”。貨主將境外二手汽車及部分新車發貨至越南芒街後,鄭某某受唐某某的安排,負責到越南開櫃檢修待走私入境汽車,併在車輛裝上船後將從境內帶至越南的假車牌分給船工安裝到車上。
  隨後,鄭某某記錄下每輛車所懸掛的車牌號碼,並將車牌號碼編輯成短信發給境內的同伙。同時,鄭某某還參與駕駛部分走私車輛入境交給次路段保貨人。廖某某負責安排鐵殼船去越南芒街哥隆碼頭接運走私汽車,以及在船靠岸時搭建鐵梯供車輛開上下船。吳某某等人負責看路、望風以避免走私車輛被路面巡查的執法車輛查獲。冼某某、凌某某等人受雇隨船到越南芒街哥隆碼頭接車,在船靠岸後再駕駛走私車輛上岸,繞過檢查站後交由次路段保貨人,再由次路段保貨人組織他人將走私車輛開至廣東交給貨主或指定的接車人。
  從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間,唐某某一團夥共走私汽車入境537輛。
  目前,該案正在審理當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廣西防城港一團夥走私汽車五百輛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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